合同变更须具备哪些条件?总价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?变更索赔的要点有哪些?
2023-05-15 13:36:29 来源:法律解答网
一、总价合同的付款方式
总价合同的付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,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:
1.在投标时,投标人报出各个单项工程的价格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对很小的单项工程,在完工后一次支付;对较大的单项工程,则按施工过程分阶段支付或按完成的工程量百分比支付。
2.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,对于工程的全部价款,按照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或里程碑点,双方约定付款的百分比。
3.在有些工程中,根据合同所附的工程量清单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价款。
二、合同变更须具备哪些条件
1.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
合同的变更,是改变原合同关系,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,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。合同无效,自始即无合同关系;合同被撤销,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,亦无合同关系;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,仍无合同关系,在这些情况下,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。
2.合同内容发生变化
合同的变更采狭义说,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,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,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。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:标的的变更;标的物数量的增减;标的物品质的改变;价款或酬金的增减;履行期限的变更;履行地点的改变;履行方式的改变;结算方式的改变;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;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;担保的设定或消失;违约金的变更;利息的变化等。
3.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,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
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,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,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。例如,债务人违约使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赔偿损失债务,系当然发生,但可由当事人协商赔偿损失额,亦可诉请法院裁判。